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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关于开展正风反腐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6-05

 各科室:

为落实广州市推进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和《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暨廉洁广州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州市推进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廉建【2017】2号)以及区廉办6月至11月期间开展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工作分片交叉督导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现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党总支、各党支部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认真对照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的突出问题,结合卫生计生系统作风建设的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坚持抓重要时间节点,以“严细深实”的态度,以“点”带“面”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坚决维护好我院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长:赖志寿

副组长:辛菊英、刘苗矿、陈健

 书:汤肖银

 员:彭启凤、陈建华、杜莉红、黄碧莹、张林庞芳、陈四华以及各部门科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纪检监察行风办,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工作措施

(一)督促主动说清问题。党总支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针对公务接待、单位食堂、私人会所等整治重点,严格对照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本单位有关人员主动说清问题,对主动说清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对有问题拒不说清问题的,严肃查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通过适当方式,发放至每个党支部集中学习,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对照中央、市委、区委和区纪委相关文件规定,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违纪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违规收受的“红包”主动上交到上一级纪检监察机构。

(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本单位公务经费运行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广泛收集问题线索。重点检查具有审批权、管理权、干部人事任免权、执业权、处方权等的部门科室和个人。设置举报电话、邮箱公示牌,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受理,根据内容分别组织相应部门协助处理,快查快结,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问题严重的,本院纪检部门在报告院党总支部的同时上报上一级纪委。

(三)组织专项督查。随机抽取部分部门、科室,每月开展督查或暗访,面向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发现典型问题,传递工作压力。由主责部门与医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牵头核查,纪检监察行风办复核,并根据情况严重性上报局纪委。

(四)严格责任追究。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近期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和区委巡察发现以及审计移送、执纪审查、专项督查发现,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发现一起协助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决不搞特殊例外,决不搞下不为例,决不姑息迁就、决不护短遮丑,让顶风违纪的人付出终生难忘的代价。定期梳理本单位各部门科室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开展滞后的部门科室,按照我区《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实施办法》,约谈有关主要负责人。加大倒查追责力度,凡发生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或管辖范围内“四风”问题突出、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的,在坚决追究直接人员责任的同时,必须严肃追究失职失责的有关党组织领导干部的责任。

(五)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参照中央纪委和市纪委做法,强化综合协调职责,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规范审计、专项督查、群众反映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期办结,定期通报办理情况,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发现的“四风”问题优先通报曝光。对查处的问题及专项整治工作过程推进不力、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部门科室和个人,在单位内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六)加大考核比重。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各部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加大扣分比重,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七)加强制度建设。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责任部门(科室)要注重标本兼治,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建立健全管理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完善公务接待的细化标准,出台加强单位内部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和“三公”经费管理,及时跟进对策措施,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明确职工福利待遇、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使用方面的政策界限,完善现行规定,堵塞制度漏洞。

四、整治重点

(一)违规吃喝和违规公务接待问题。以开会、加班、联系工作、检查指导等名义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超标准公务接待;除外事和招商引资活动外的公务接待用餐饮酒;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超标准提供住宿用房;未经批准在单位内部接待场所以外的地方提供公务接待;吃喝转入地下,出入私人会所或者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一桌餐”“私房菜”;在私人家中、单位食堂、培训中心、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公款吃喝;在食堂超标准、超范围违规接待,虚列支出、虚开发票套取现金,通过食堂变相发放职工福利;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

责任部门(科室):党总支委、各党支委、党办、行政办、人力资源部、财务部。

(二)收送“红包”礼金回扣问题。重点整治单位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收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红包”礼金问题;借违规操办宴席之机收受“红包”礼金问题;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等问题。(“红包”指现金,支付凭证,提货卡、消费卡、礼品券等有价证券,微信“红包”、电子礼品券、电子优惠卡等网络电子“红包”。)

责任部门(科室):党总支委、各党支委、党办、行政办、工会、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相关采购部门、医务部、护理部。

(三)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以加班费、值班费、误餐费、洗衣费等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采取虚列支出、违规报销费用等方式套取经费,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将工作经费、集体奖励直接发放给个人;超标准、超范围,以购物卡、现金等方式发放工会福利;违规发放医疗补贴、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未休假补贴和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等违反相关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擅自提高标准、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等问题。

责任单位(科室):党总支委、各党支委、党政办、人力资源部、财务部。

(四)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车(如公车超标、公车私用等);以及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如换用、借用、占用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接受企业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以公务交通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等)的问题。

责任单位(科室):党总支委、各党支委、党办、行政办、财务部。

五、工作阶段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15日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纪党纪政纪教育,认真学习作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重申纪律要求,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作风问题的严重危害性。深入开展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切实形成专项治理的浓厚氛围。同时,要求全院干部职工签订《医务人员廉洁行医承诺书》,纪检监察行风办要对照专项治理内容,迅速组织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内设机构负责人和一般干部存在的作风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并于6月10日前上交卫计局领导阅示。全体党员、各领导班子、各中层干部认真填报《广州市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正风反腐专项治理工作个人自查情况报告表》(附件),并于6月15号前上交纪检监察行风办备案。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7年10月30日前)。各部门科室要采取措施,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要及时向纪检部门报送相关情况。对存在问题不治理、不纠正、不报告,甚至故意掩盖、袒护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三)完善制度阶段(2017年11月10日前)。督促本单位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党办、行政办、工会、相关采购部门等业务主管部门科室切实履行职能,进行第三次进一步规范细化我院《采购审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规定,并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自查,医务监督委员会督查,推动制度顺利落实。对主管科室履职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各相应部门要把建章立制、查漏补缺贯穿整个专项治理过程,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公款消费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卫计局的相关要求,全面梳理权力事项,严格编制权力清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加强风险防控,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六、组织实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党总支部以及四个党支部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总支委(支部)书记是抓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本单位作风建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作风建设。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加大查处力度,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协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在区卫生计生委党委以及区纪委派驻卫计委纪检组领导下,本单位纪检监察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广州市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正风反腐专项治理工作个人自查情况报告表

 

 广州市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 

2017年6月5日 

 

 

 

 

附件

广州市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正风反腐专项治理工作个人自查情况报告表

 

问题类型

发生

次数

金额

元)

情况说明

备注

违规吃喝和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回扣问题

 

 

 

 

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违规配置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合计

 

 

 

 

报告人:           部门科室:             报告日期:   

说明:监督举报电话:020-86987891。自查起始时间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1月1日之前的也可以报告,备注中注明时间。根据要求,本次专项治理中主动说清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对有问题拒不说清问题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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