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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还医务人员和群众一个安全、有序的医疗环境
发布时间:2016-09-02

 


  原标题:浅谈对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认识

 

  2016年7月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4个部门联合召开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视频会议,部署落实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自2016年7月起开展为期1年的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促进医疗秩序根本好转,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合法权益,助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健康中国、平安中国建设。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徐显明、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马晓伟主持。


  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打防并举、健全机制”的原则,坚持一手抓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一手抓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以下简称“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秩序和医患关系持续改善。2013年以来,在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量不断增加的前提下,全国医疗纠纷数量和涉医违法案件数量持续下降,医患关系总体向好。


  要划清涉医违法犯罪与医疗纠纷的界限,任何理由也不能成为寻衅滋事、侮辱医务人员、扰乱医疗秩序甚至暴力伤医的借口。要突出依法处置、系统治理,依据《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完善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促进医疗秩序根本性好转。大力推进“三调解一保险”的医疗纠纷调解体系,不断完善院内调解制度,持续提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覆盖率和调解水平,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县级医院全覆盖,加强院内投诉、人民调解、司法诉讼、保险理赔等工作的有效衔接。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提升医疗服务管理水平,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从根本上化解医患矛盾。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增强部门联动,集中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形成强大声势。各地要对社会影响大、后果严重的案件进行逐件督办,逐件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及时适度释放权威信息,规范涉医违法犯罪案件的新闻报道,引导形成健康的舆论环境和理性的社会心态。


  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民政部、工商总局、中国保监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各省、市、县卫生计生、综治、公安、司法以及其他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机构成员,二级以上医院、急救中心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这次的方案有几个新举措值得注意:


  一是《方案》中有“对正在实施伤害医务人员行为的,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必要时依法使用武器、警械”的规定,正大光明提出使用武器对付暴力。


  二是规定“对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将给予行政处罚的范围扩大到仅仅是携带了管制器具而非使用了它们。


  第三就是规定对殴打医务人员、严重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必须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拖延、降格处理”,表达了反对以往遇事抹稀泥的态度。无论如何我们将上面这些规定可以视为一种进步。


  医疗卫生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全民小康。公正高效调处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动医疗卫生法治,是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长远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广州市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将一如既往全心全意为病患服务,不断提升医疗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全面建设平安花都、和谐花都、幸福花都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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