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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陪护服务项目的服务资格投标邀请
发布时间:2022-05-26  有效期至:2022-05-30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我院为更好地满足住院患者的生活照护需求,实现对陪护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提高患者住院期间的满意度和降低风险,现对陪护服务项目的服务资格进行院内公开招标,引入陪护管理公司对我院陪护进行统一管理,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陪护管理公司参与投标。 有关事项如下: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陪护服务项目的服务资格。

服务期限:自签之日起到2022年12月31止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的财务报告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5. 在经营过程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6. 公司陪护人员均经过专业岗位培训,女年龄在18-55周岁,男年龄在20-60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水平。(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人须领取招标文件。

9. 中标方每月底按时交纳水电费为3000元由院方财务开具收据,所有护工所需物品及所有疫情防护用品由中标方承担。(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10. 中标方严格按照医院管理制度执行及新冠疫情防控标准规定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519日至2022525日

上午8: 00〜12:00,下午2:30-5:00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医院网站

3. 领取方式:

必须携带投标人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和企业法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 盖公章,原件备查)到指定地址领取。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53014:30-15:00 (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53015:00 (北京时间)。

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总务科

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 加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事项

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康政路3号

网址:www.hd2h.com

联系人:黄卓江

联系电话:020-86932712-185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参加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的财务报告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5. 在经营过程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6. 公司陪护人员均经过专业岗位培训,女年龄在18-55周岁,男年龄在20-60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水平。(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人须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方式及要求

由投标人按照医院的服务需求制订出服务方案,方案中含不同服务人群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价格等,由医院护理管理委员会成员(随机抽取5-7人)根据投标人的服务方案、业绩、综合管理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分、定标。

三、开标与评标

1. 开标

1)招标人将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开标由招标方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由医院护理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

2)开标时由医院的纪检部门派人参加,对开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3)招标方要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应包括在开标时宣读或公布的全部内容。

4)开标结束后,进入评标程序。

2. 开标后投标文件的澄清

1)在评标期间,医院护理管理委员会成员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的答复可以书面形式提交。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如需要澄清的问题较多,可召开会议邀请投标人到会予以澄清。

3. 评标委员会

1)评标由医院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护理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

2)评标委员会将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专家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标委员会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与评标有关的情况。

3)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进行评审和比较。

4. 评分标准

类别

满分

内容

标准

说明

技术部分

服务方案

30

整体服务方案 制定

10分)

根据我院实际需求,制定完善的全院整体服务方案。横向对比所有投标人,优得7-10分;良得4-6分;中得 1-3分;差的不得分。

服务流程和标准(10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的特点制定详细,完善的服务流程 和标准具有可行性的。横向对比所有投标人,优得7-10 分;良得4-6分;中得1-3分;差的不得分。

患者服务计划制定10分)

根据患者情况,制定一天的陪护方案,横向对比所有投标人,优得7-10 分;良得4-6分;中得1-3分;差的不得分。

综合管理能

40

人员培训及考核方案

10分)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及 考核方案详细,合理,完善,具有可行性,横向对比所有投标人,优得7-10分;良得4-6分;中得1-3分; 差的不得分。

人员配置管理方案

10分)

投标人制定的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服务工作人员(陪 护人员)进行综合评分。横向对比所有投标人,优得7-10 分;良得4-6分;中得1-3分;差的不得分。

管理人员

4分)

管理人员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医院感染管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每获得其中一项证 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及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管理制度

10 分)

投标人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完整且可行,能保障本项目稳 定、高效运行。横向对比所有投标人,优得7-10分; 良得4-6分;中得1-3分;差的不得分。

感染措施

6分)

防止交叉感染措施要求详细、清晰、合理。横向对比所 有投标人,优得5-6分;良得3-4分;中得1-2分;差的不得分。

商务部分

同类项目业绩

3

过往业绩

3分)

201811日至今每提供一1分,最高得3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投标人获得荣誉证书情况

12

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情况3分

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无或其他得0分。

信誉情况

3分)

获得由税务局评定的“纳税信用A级”荣誉证书企业得1.5分;

获得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得1.5分;

最高得3分,无或其他得0分。

劳动关系和谐(3分)

提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A级得1分,AA级得2分,AAA级得3分;

最高得3分,无或其他得0分。

其它资质

3分)

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得1.5分,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得1.5分,最高得3分,无或其他得0分。

价格部分

15分

服务费用

15 分)

每项服务价格为收取病人最高限价。一对一陪护收费280元及以下得10分,单项价格上浮2元扣1分。一对多陪护收费70-150元得5分,单项价格上浮2元扣1 分。最高不超过15分。

 

本次评标釆用综合评分法。各评委按以上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满分100分。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得分(评标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根据评标得分高低来确定中标公司。

招投标说明

1. 请投标单位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并予以全面理解,如参与投标,则表明对招标文件的认可,表明将遵守招标文件的主要规定。

2. 投标文件包括:(1)投标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不是法 定代表人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2)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价格、服务项目、患者服务计划制定、整体服务方案制定等;(3)业绩,过往5年内同类项目业绩;(4)综合管理能力,包括人员保障、管理及培训方案等。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好,一式7份。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方为有效,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示密封完整,在开标会时由医院开封,由医院护理管理委员会评标、定标。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以废标处理。

3. 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内容完整,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则必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方为有效。

4. 在中标后,双方都应严格遵守投标文件内容。

5.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个别内容有异议时,允许在投标中作出澄清或声明,由评标小组据此给予考虑。如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有关的声 明,则表明接受投标文件,一旦中标作为双方签定合同的依据。

6. 投标单位有要求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作岀解释和澄清的权利。在收到招标文件后的3天内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应在截标时间前一天,以书面形式解答。

7. 由于评标过程保密,故招标单位不对评标结果进行解释。

8.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

 

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负责陪伴和照顾病人生活,如:喂食、协助翻身、拍背、擦浴更衣、协助大小便等生活照护;保持病床单位及周围的整洁;协助护送病人做各种检查,细心照顾病人;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协助病人功能锻炼;发现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医生、护士等。

1. 投标人所管理的陪护人员来历清楚、证件齐全,无犯罪等不良事件记录。

2. 陪护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年定期组织陪护员进行全员培训。

3. 投标人不得擅自执行涉及医生和护士的工作范围内容,若投标人的陪护人员擅自执行服务范围外的技术性医疗护理工作,所造成的 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 协助护士做好病人床单位管理(如新收病人铺床、更换床单、床头柜的整理等),保持床单位整洁舒适。

5. 因病情需要绝对卧床休息和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病人,必须实行一对一陪护。生活部分自理的病人,在科室护士长及病人或家属知 情同意下可实行一对二或者二对四陪护等。

6. 一对一陪护人员必须协助医护人员完成所陪护病人院内的各项辅助检查工作,并保证病人安全。

二、陪护公司需严格执行《陪护人员管理制度》

1. 陪护公司应当公示收费标准,做到收费公开透明化,若超标准收费或因费用引发纠纷,则扣罚公司100元/次

2. 陪护公司对陪护人员要进行严格筛选,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应拒绝招收,已招收的陪护人员若在工作期间出现赌博等违法犯罪行 为应立即解聘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发现一次扣罚公司100元。

3. 陪护公司应定期组织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随时抽查管理人员工作落实情况,管理人员应定期到科室了解陪护工作情况,及时与 科室进行沟通,若管理人员工作落实不到位则由公司进行整改,或进行人员调整。公司未执行扣罚100元/次

4. 陪护人员上岗前应由公司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知识、行为规范和技能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一律不能上岗。上岗期间随时对技能进行强化培训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或患者及科室反映差的人员应限期整改,若到期仍无改善者由公司责令其退出陪护工 作。公司未执行扣罚100元/次

5. 陪护公司根据科室患者需要统一安排陪护人员工作,陪护人员 应当服从医院及公司的安排,不得自行调整及拒绝,不得私自接收患者进行照护,如有违反由公司责令其退出陪护工作,公司未执行扣罚100 元/次

6. 陪护人员应当遵守医院及科室的规章制度,配合、尊重医务人员,不得离间患方与医方的关系,不得干预医护工作,一经发现此类情况由公司责令该陪护人员退出陪护工作。公司未执行扣罚100元/次

7. 陪护人员应统一着装,并保持整洁,发现一人不符合要求者, 扣公司50元并告知公司限期整改,若到期仍无改善,则由公司责令其退出陪护工作。

8. 陪护人员应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病房,如特殊原因必须离开者,应向护士长或值班护士告知去向及离开时间,离开时间长者,陪护应通知公司主管派其他陪护接替其工作后再离开。凡无故串岗、脱岗30分钟及以内者扣公司50元/次,若脱岗30分钟以上者发 现一次扣公司100元,连续3次则由公司责令其退出陪护工作。如陪护有特殊情况离开时间长,陪护通知公司主管但公司未及时派其他陪护接替其工作者,发现一次扣公司200元。

9. 陪护人员工作期间不得带家属及小孩上班,违者扣公司20元/次,此情况达到3次及以上者由公司责令其退出陪护工作。

10. 陪护人员在病房内不得高声谈笑、议论患者病情或预后,不得随意睡在患者床上,不得逗弄患者取乐,一经发现扣公司100元/ 次,相同情况出现3次及以上者由公司责令其退出陪护工作。

11. 陪护人员间不得搬弄是非,不得吵架、打架斗殴等,违者扣 公司200/次,相同情况出现3次及以上者由公司责令其退出陪护工作。

12. 陪护人员应爱护公共财物,维持病房整洁,如损坏物品按物品实际价格进行扣罚。

13. 陪护人员不得将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带入医院,不得私自使用电器(包括使用患者私带电器为患者做饭者),如有违反者扣公司100元/次,相同情况达到2次及以上者由公司责令退出陪护工作。陪护人员不得在病房内吸烟,发现一次扣罚公司200元。

14. 陪护人员不得向患者及家属推销任何产品,更不得强迫患者及家属购买,不得与药商、太平间、殡仪馆等私下勾结,从中谋取利益,一经发现扣公司200元/次,相同情况达到2次及以上者由公司 责令退出陪护工作。

15. 每一季度对陪护公司管理人员及陪护按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考核评分,85分及以上为合格,70-84分扣公司200元,60-79分扣 公司500元,60分以下解除合同。

以上情况若对医院及科室造成严重损失或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者,由陪护公司及相关陪护人员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医院可与陪护公司终止合同。

、陪护公司对所属员工在我院工作期间治安及消防安全有监管责任,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公司人员如违反相关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或给我院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因陪护人员的工作造成的病人跌伤、走失或其它严重伤害以及陪护自身的伤害、损失等,由陪护公司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医院不承担连带责任。

、陪护公司需依法处理好陪护人员的保险、报酬,费用由公司 负责,陪护人员与我院不发生任何人事隶属关系。

六、中标方每月底按时交纳水电费为3000元由院方财务开具收据,所有护工所需物品及所有疫情防护用品由中标方承担。

七、中标方严格按照医院管理制度执行及新冠疫情防控标准规定要求落实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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