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患友: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10号)、中国医院协会《患者安全目标》和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为保障各位患友的医疗安全和医疗信息的正确性、连续性,确保医院工作人员对身份信息正确的患友进行正确的诊疗,如挂号、检查、治疗、手术等,我院从2018年5月1日起试推行实名制看病,请您来我院就诊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复诊患者请带病历本,并请留下您的联系电话。
为节约您的时间,请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就诊。
请相互转告,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广州市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