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看守所各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公通字[2011]26号)及花都区政府、区公安分局和区卫生局的要求,2014年2月8日接到上级通知,由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承担花都区看守所门诊部工作,并为花都区看守所提供24小时医疗服务。
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领导非常重视此项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意识到花都区看守所门诊部建设任务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自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接到花都区看守所门诊部建设任务以来,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迅速对建设工作进行了梳理与分析。由于考虑到服务人群的特殊性与服务场所的具体要求,我院由刘苗矿副院长牵头和相关职能部门到花都区看守所实地进行详细了解与考察,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同时大量收集各个方面的信息。
2月20日上午,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赖志寿同志,带领我院班子成员与医务、护理、总务后勤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前往花都区看守所,与花都区看守所就建设方案中具体问题交换了意见并进行详细的实地考察。
经过不懈的努力,我院在2月20日已经完成花都区看守所门诊部建设方案的制定并上报主管部门,预计近期就可以开始建设工作,希望通过花都区看守所与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通力合作,加快区看守所门诊部的顺利建成。
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和花都区看守所就建设方案中具体问题交换了意见
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赖志寿,带领我院骨干前往花都区看守所进行实地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