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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零星修缮项目定点议价资格公开遴选
发布时间:2024-04-07  有效期至:2024-04-09

经医院批准,现对2024年度零星修缮项目定点议价资格进行公开遴选,欢迎具备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度零星修缮项目定点议价资格

2、最高限价(人民币) 1800000.00元        

3、服务期:服务年限为1年(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二、评选方法:

1)有意向的供应商通过现场提交的方式,对本项目提供遴选资料(具体要求见下文)。

2)医院组成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按完全满足需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合格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的装修或修缮工程库内;(提供截图)

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参与,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交承诺函)。

、服务要求

3.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广州市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度零星修缮项目定点议价资格项目,中标人中标后为获得2024年度零星修缮项目定点议价的资格,招标人不确保中标人在服务期内的项目量,投标人自行考虑其中的风险。

中标人应在获得资格后5个工作日内,登陆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参与定点议价流程。本项目服务期满或在服务期内结算的金额已达到合同金额,则中标人服务资格自动终止。项目按实结算,在每单个项目竣工后,中标人递交结算资料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结算评审,最终结算价按照评审价×(1-中标下浮率)支付款项。

3.2总体要求

3.2.1.具体项目内容以每个零星修缮项目的相关维修单、图纸资料、施工方案等为准。中标人必须对项目情况进行了解,并保证能协调工作场地及现场工作情况,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施工期间保持原有道路完整,所有材料转运费、人工费、税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3.2.2.施工期间保持原有道路完整,所有材料转运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3.2.3.中标人不得在合同期内私下将本项目转包,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2.4.中标人必须提交进场施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给招标人备案,且必须在招标人所属有关部门办理出入证。

3.2.5.招标人不提供临设及材料加工场地,临时设施及材料加工由中标人在施工现场以外自行解决,其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3.2.6.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一切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检查,无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其他区域。

3.2.7.中标人必须遵守招标人施工现场和人员管理的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2.8.中标人应确保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建筑垃圾必须当日清理干净,不得留在现场过夜。

3.2.9.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自行解决,招标人只负责协助。

3.2.10.中标人必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工程施工要求以安全第一、安全设施自备自负、应达到广州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安全标准要求。

3.3质量要求

3.3.1.工程竣工验收由中标人、招标人共同进行,由中标人按广州市建设规定编制竣工资料及相关文件(此项费用不再向招标人收取),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工程交付招标人使用。

3.3.2.资料与归档

3.3.2.1.本项目竣工验收后10天内提供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统一送招标人做结算审核。

3.3.2.2.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招标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应明确招标人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3.3.3.施工要求与施工管理

3.3.3.1.在签订合同后,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每次向中标人发出工程内容的通知,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进行确认。

3.3.3.2.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接受招标人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监督和管理。

3.3.3.3.中标人在工程施工期间,须严格遵守相关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管理不善,导致相关职能部门的罚款和停工整改,由其发生的费用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且招标人保留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利,以确保文明施工有效实行。

3.3.3.4.中标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3.3.3.5.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必须建立施工安全用电制度,确保施工用电设备的完好无损,并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3.4、施工工期、条件及要求

3.4.1按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要求。

3.4.2竣工日期以招标人和监理签认的竣工时间为准。

3.4.3招标人同意在此期限内未能完成应由招标人办理的相关手续,工期起计时间相应延后。

3.4.4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经确认,工期予以顺延:

a)不可抗因素

b)由于设计变更,致使工程量重大增加者(超过总工程量的10%)

c)工程款不能按时或逾期支付者。

3.4.5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70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保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若违反以上规定,由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3.4.6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中标人不得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其退场,由此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3.5质量保修期

3.5.1质量保证期: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证期两年。

3.5.2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免费解决(因招标人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四、提供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登记截图;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投标委托授权则需提供)

5、拟投入的服务人员情况;

6、同类项目经验情况;

7、同类项目服务评价情况;

8、服务方案;

9、服务费报价一览表;

五、选择确定方式

本项目由招标人自行组织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选方式确定中标人。

六、结算方式

最终结算价以招标人委托第三方结算审核金额×(1-中标下浮率)为准。

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的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 月917:00分止,工作日08:0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康政路3号广州市花都区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后勤楼2楼总务科

3、报名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③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09:30止

开标时间2024年4月1009:30

5、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行政楼4楼会议室

6、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  赖生 ,联系电话: 86932711—1085              

备注:1、若报名家数不足3家,则本项目失败。

2、投标资料装订成册,一式5份,封面、骑缝加盖公章后装袋密封。

八、本项目相关公告在广州市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官方网站(www.hd2h.com)上发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一、综合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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