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开展摄影服务项目遴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内容 | 服务期 | 中选供应商 |
1 | 摄影服务 | 3年 | 1家 |
1.遴选要求:详见附件《摄影服务评分表》。
2.项目类别:服务类。
二、资格要求:
1.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截图证明。
3. 已递交《报名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根据遴选公告,在2024年12月4日17点之前,以邮件方式将以下相关资料(必须加盖公章)扫描彩版发送到采购人电子邮箱:1070951083@qq.com
1. 有效的法人执照(或证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供应商的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供应商应填写《报名表》保证其中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5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5日9时30分
五、评审时间:2024年12月5日9时30分
六、响应文件要求及联系方式:
1.响应文件内容及要求:
1.1 资格要求证明资料
1.2 摄影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1.3 服务方案
1.4 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送至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振兴路39号医院行政楼4楼会议室。
2、联系电话:020-86932712-1836
附件一:报名表
附件二:摄影服务评分表